晋城市创新设立企业信保基金解决“融资难”

记者日前从晋城市金融办获悉,去年以来,晋城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迭代升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通过设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取得明显成效。

大力发展担保机构,通过外部担保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自去年晋城市入选全省企业信保基金工作试点以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积极向上争取省级配套资金3330万元,整合原小微互助补偿机制资金1亿元,设立晋城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首期规模1.333亿元)。出台《晋城市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更新迭代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实现信保基金、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风险共担;通过加强政银担基合作,为全市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多方联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基本原则。合作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要支持银行作为主体发放的信用贷款,仍沿用原小微互助补偿机制的会员制模式运行,保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该模式自晋城市2018年6月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健康平稳。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为2492户企业提供信用贷款23.02亿元;存量市场主体1645户,支持获得贷款9.23亿元;2022年新增支持714户,支持获得贷款4.33亿元。第二类是基金所支持的担保贷款,须是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备案,纳入我省融资担保分险体系的担保贷款,保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基金项下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个基点。

根据试行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将确定1家办理机构,负责信保基金业务的申请审核。合作银行根据借款人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保证模式,并向借款人属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经基金委托运行机构备案,银行发放贷款。信保基金项下贷款在满足续贷条件时,借款人可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续贷,鼓励使用政府的应急周转金进行续贷。合作银行同意续贷的,担保机构续保。(王金枝)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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