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市民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防非处非监测预警能力,日前,晋城市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并查实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500元至2万元的奖励。
据悉,此次修订出台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是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晋城市实际而制定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市民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应当同时符合“举报人身份信息可以查明”“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等条件。
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和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定,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核实采用后,将根据被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的不同程度,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万元的奖励。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均设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