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财政多措并举助推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泽州财政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认真落实司法救助资金预算安排,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全面推进泽州县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以来,共拨付司法救助金531.96万元,救助各类人员共335人。

一是规范救助程序。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明确司法救助适用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程序,规范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为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由救助主体单位负责救助对象资格审核并提出申请,对申报程序不符、申报手续不齐等一律予以退回;对手续合格的,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审批,并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救助主体单位。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救助资金。同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确保法、检两院资金保障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司法救助资金受理、审批和发放的全过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司法救助实施部门每年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发放救助资金明细情况,接受县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赵鹏)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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