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清廉晋城】王立易:工作争第一 廉洁传四方

王立易,1911年10月生于山西省泽州县山河镇王庄。1939年加入牺盟会。194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小队长,随军南下福建。王立易自参加革命工作到离休,革命生涯达43年之久,无论在晋城的六、七、八区担任区长,还是随长江支队南下福建,在福安县、霞浦县、福安专署多个岗位任领导职务,始终无私奉献。

1946年,在老家当土改工作队长,斗地主分田地。有的队长把从地主家搜出的金银财宝偷运回家,此事自然瞒不过群众眼睛,偷运财物的队长被揭发。王立易一个铜板也没拿,因廉洁奉公,广受赞誉。

1960年代初,国家遭遇三年困难时期,物资奇缺,粮食、副食品、日用品都凭票证供应,每人每月定量24斤粮食,油三两。其妻又生下小男孩,王立易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由大儿子到医院护理妻子,妻儿仅在医院住3天出院,大儿子抱着刚生下来的小男孩,其妻步行从西关医院回到住地县法院。妻子一出院,王立易就下乡工作。

县法院一名法庭庭长,因生活作风犯了严重错误,害怕受处分,就送来2斤白糖和一包猪油。当时这些东西都要凭票购买,王立易知道后,即刻对妻子张桂英说,这个人要处理,拿来的东西买都不能买,马上退还本人。在闽东面粉厂和建设银行任职十多年,逢年过节,单位按上级规定分点福利,他从不多吃多占,总是问明大家都领取了,自己最后才去领。

王立易始终秉持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在霞浦法院工作时,中级法院曾两次通知他去中央政法学院学习,都因王立易被县委安排去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不同意去北京学习。有一次去北京的车票都定好了,临时把名额让给别的县法院领导去。在岗多年,有多次外出学习的机会,几乎每次,他都忙于工作事务,而把学习机会让给了别人。

王立易离休前的最后一站,是在建行工作。在建行工作时,宁德市有关部门筹建首批商品房,需要建行贷款支持,有人拿着图纸,来到王立易办公室,要他从中挑一套,优惠价格,他表态说:“我还未退休,不能要,我退休后,组织上能安排的”。

1985年王立易离休后,带着老伴回了太行老家,一心想在晋城买套房子安度晚年,由于手头积蓄甚少只有4000元,最终还是未能在晋城市区安家,只好回到山河镇(土河)王庄老家,住了一年半,又返回福建宁德居住。解放后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郑思远(1948年任中共晋城县委书记时,王立易任晋城第六区(周村)区长)得知老搭档王立易离休后回到了老家,专程到老家看望他,询问有何困难需要解决,他却坚定地说:“没有。”

为了家乡人民和福建人民的独立、自由、解放、幸福,王立易一生奋斗,肝胆为民,廉洁奉公,无怨无悔。他留下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子孙后代学习。(史志晋城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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