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清廉晋城】赵长保:模范会计 不徇私情

赵长保(1916-1991),高平市秋子村人。12岁到寺庄镇寿春药店当学徒,后到河南内黄县的银匠铺学艺,又在山东荷泽某茶庄站了6年柜台,直到1944年才返回故里。在外十几年的奔波和从商学徒的经历,使他不仅练就了一手好算盘,而且掌握了一套管家理财的好本领。

1945年高平解放后,他担任了财粮委员,一干就是25年,一页页单据、一本本账簿,凝结了他太多的心血和汗水。因为他精打细算,理财有方,被人们誉为“理财能手”“模范会计”和”铁算盘”。

1955年,秋子村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赵长保担任会计。他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农业社财务制度,成为合作社的“好管家”。一次,他妻弟结婚找到门上要借公款,老伴也在一旁帮腔说情,但他坚决不肯。老伴对他说:“你这样不讲情面,以后你还上人家的门不上?”他说:“我宁可断了这门亲戚,也不能破坏社里的规矩。”1957年的一天,农业社的党支部书记家里有事,提出要借点公款,他坚决不答应:“干部也和社员一样,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子不能开。”还有一次,一名农业社的干部拿着一张买东西的单据来报销,他按照社里财务制度,只同意给他报销一半,两人为此发生争吵,最后还是照章办事。

赵长保在执行制度上是出了名的“铁面包公”,在花钱管物上是有名的“老抠”,小到一盒火柴,大到生产设备,从不乱花一分钱。农业社办公室备有为来访客人点烟的火柴,为了不致浪费,他都要将小小的一盒火柴用细麻绳捆扎在桌子上。而在扩大生产、壮大集体经济方面,他又是出了名的“大方”。他说,“当会计一定要把住三条:一是精打细算,尽量少花钱多办事;二是量力而行,不花过头钱;三是扩大再生产,要舍得花钱,只有舍得花才能赚回利润来。”从1956年至1963年的7年中,秋子村的生产建设投资占到公共积累的864%,三项管理费用从来没有超过中央规定的占总收入的3%。

赵长保担任会计,办事公道,账目清楚,财务公开,全村人都对他放心。1963年冬,秋子村被上级确定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县委派工作组到村进行“四清”,经过一冬春的内查外调,没有查出赵长保任何问题。他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模范事迹受到上级和村民的称赞。1964年5月9日,中共晋东南地委作出《开展向赵长保学习的决定》,6月14日《山西日报》头版刊登了《模范会计赵长保》的长篇通讯。是年,赵长保出席了山西省群英大会,省委和省政府授予他“劳动模范”称号。1965年,赵长保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70—1983年,赵长保担任秋子村党支部书记。他一心为公,清正廉洁,被村人赞为“站在河边不湿鞋”的好干部、好带头人,先后48次获得省、地、市、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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