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七部门联合发布,实质化推进多元解纷工作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10月17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总工会、晋城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晋城中支等七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入推进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办法》《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对接工作的具体办法》三份文件(以下简称多元解纷三个联合发文),明确由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晋城中支单独或联合成立调解组织,细化工作流程,与法院畅通调解诉讼无缝对接的通道,标志着晋城市社会矛盾化解、多元解纷工作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多元解纷三个联合发文明确由市中院牵头与五个政府部门成立价格争议纠纷、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三类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执行等多元化方式,一站式高效解决这三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解纷需求,优化晋城市营商环境,提高晋城市市域治理水平。文件还明确了合作原则、调解原则、调解诉讼对接流程内容。

据介绍,多元解纷三个联合发文的主要特点有四:其一,文件规定五部门成立单独的调解组织,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晋城中支正在着手成立本行业的调解组织,组建独立的调解员队伍,以独立的力量参加社会矛盾化解,以期能将本行业的矛盾化解在本行业、本部门之内,真正实现矛盾的就地化解。其二,本次发布的三个文件直贯基层,注重基层的实践操作,基层法院及相关部门拿上文件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再重新制作,直接转化为基层单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保障。文件注重相关部门的衔接和配合,附有基层各单位的联络人员名单,方便各单位相互联络配合。其三,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文件对调解的申请、调解的进行、调解结果的处理、与诉讼的衔接、调解组织的成立、调解员的遴选以及调解经费的来源等均有涉及,文件尾部还附有相关文书的样式,各相关部门可以直接作为开展调解工作的依据。其四,明确了线上调解的主要运作方式,当事人的申请、调解、材料递交、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时申请立案,均可以通过网上操作,不需要线下跑,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尽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近年来,在晋城市委的领导下,晋城市中级法院与多个政府部门、工青妇组织等共同协调配合,建立机制,成立团队,形成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生产力,晋城市社会矛盾化解、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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