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针对七件发改案件开展“辩论”会议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这个裁判看似合法有据,但并不符合大众的普遍认知,没有达到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效果。”“这个案件如果生效会给执行进行带来很大困难,假设执行到位,如何分配执行案款,极易引发争议。”9月2日,晋城中院二楼审委会议室座无虚席。一场火药味十足的“辩论赛”在晋城两级法院之间“开锣”。

会议针对今年上半年7件发改案件,以“一针见血”的点评揭短亮丑、分析症结,推动两级法院对发改案件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发回改判案件是制约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此引发的问题也极易引发当事人的联想和猜测,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回改判率,晋城法院主动向发回改判案件说“不”,通过“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查找问题根源、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效。

所谓“两级三评互动法”,是指对市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经一审承办人围绕一审、二审裁判争议焦点进行自我评查,提出自查意见后,由基层法院院长亲自组织初评,逐案分析发改原因,充分挖掘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认可发改的,要明确问题所在;经基层法院初评不认可发改的,由中院院长主持评查委员会进行终评,一、二 审法官面对面陈述裁判理由,逐案分析定性,明确界定两审是非对错。

直戳要害辣味浓

此次评查的7个案件是今年上半年137个发改案件经过一审承办法官自评、基层法院初评后仍然存在争议的案件。每个案件的点评,均由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毕东简要汇报案情、两审分歧及案管办观点,一、二审承办法官分别补充说明,并阐述各自裁判逻辑和理由。随后,中院审委会委员依次对案件裁判进行点评,不说优点,只讲问题,刀刃向内,直面不足;一、二审法官展开“一对一”“面对面”辩论,对所作出裁判的依据和理由毫无保留,侃侃而谈,据理力争;15位审委会委员,从办案程序、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时间节点等方面撇开面子,亮“短板”,揭“软肋”;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康现场主持、逐案讲评,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诿,一针见血,让人既“红脸出汗”,又“警醒排毒”。

会议解决的不仅仅是技术层面问题,更是裁判理念的统一。围绕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引发大家的热烈讨论。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一问一答的“现场会诊”,针锋相对的提问答疑,过程中不乏针尖对麦芒似的“互怼互杠”,但都是实话实说、情真意切。正是凭着这种精益求精的“法匠”精神,案件质量在一步步向铁案、精品案迈进,司法公信力在交流互动中打磨提升。

思想碰撞见真章

探索实践往往都因问题而起,问题找得准,解决才会见效。辛辣尖锐的点评如平地惊雷,让在场的法院干警如坐针毡,深切感受到了在提升业务能力方面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说实话,刚开始得知案件被改判,我是不服的,觉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适用没有问题。今天的会议上各位审委会委员的点评直击问题、触及灵魂,帮助我们在习以为常中重新审视自己,让我们备受警醒、倍感压力、倍添动力。”一名基层法官发出感慨。

由于7个争议案件均为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除了异议案件一、二审法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外,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晋城中院全体民事法官。作为一审法官,虽然自己的案件被一致认为二审改判得当,张二军却并不气馁,反而觉得收获满满。他说:“案件质量评查让基层法官从‘台下’走到‘台上’,让我们有了更多‘发声’的机会,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通过面对面互动评查,我们从中发现了问题,澄清了过去的一些模糊认识,统一了司法思想和理念,对我们今后案件质量提高有很大帮助。”

把脉问诊促提升

两级三评互动法,不是“一评了之”。晋城中院也注重结果运用,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对评查发现的瑕错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出“错题集”,下发两级法院法官,起到了“上医治未病”的效果。7个案件,历时8个小时,从早上8:30到下午5:30。这只是“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中的一环。每一次的发改案件质量评查,都是一次裁判尺度高度统一的过程,一次司法理念持续更新的过程,一次倒逼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能大幅提升的过程。

张建康要求两级法院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要做到“四提倡四反对”:一要提倡实事求是、客观公允;反对嘴上同意,心中不满。二要提倡谦逊诚恳、戒骄戒躁;反对骄傲自满、唯我独尊。三要提倡严谨审慎、相互负责;反对敷衍了事、相互遮掩。四要提倡匠心精神、精益求精;反对蜻蜓点水、刚愎自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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