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年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效率、均衡、严谨、守纪”的工作理念融入到行政审判实践中,聚焦“五化”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庭审合议实质化
针对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较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行政审判庭严格按照法定合议制度,履行合议程序,听取合议庭合议意见,实质化开展案件合议,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辨法析理工作,在观点的碰撞、交锋中形成合议意见。
审务流程规范化
将案件卷宗作为承载公平正义的司法产品,充分发挥“法匠”精神,严格案件办理流程,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推进卷宗资料流水线管理,推行案件“要点式”裁判,实现类案裁判统一。准确把握裁判说理大小前提与结论的逻辑关系,建立案件裁判“数据池”,通过调取类案资料,提取裁判要点,达到办理一案,引领一类的效果。
审判质效最大化
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中心,通过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提高法治宣讲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正确指引。通过实质化推进当庭宣判,进一步促进法官主动作为,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实现公平正义的及时兑现。
两级法院互动化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两级三评互动”机制作用,畅通两级法院交流渠道,针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系统整理、归纳总结,找出裁判差异点,在交流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点评中发现短板,有效减少“同案不同判”,降低发还改判率。
府院联动常态化
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作用,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共同进步,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本辖区内行政案件高发频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晋城市政府提出行政条例修改建议、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方式,推动法治晋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