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四减四不减”扎实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工作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村级组织承担的任务繁多、肩上的负担沉重,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深受其扰、苦不堪言。如何真正为基层组织减负、为基层工作人员释压?高平市把握“四个关键点”,实现了“四减四不减”,提升了村级组织治理水平。

清单式管理 减“事项”不减“担当”

广泛征求基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厘清村(居)民委员会职能,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村职责清单》《村任务清单》《村干部岗位职责清单》《村干部岗位任务清单》《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和《城乡社区负面事项清单》,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对于列入《城乡社区负面事项清单》的事项和要求,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向村(社区)自治组织进行部署。目前,梳理出村职责清单18项、村任务清单61项、村干部职责清单61项、村干部任务清单104项、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10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16项、负面事项清单10项,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一站式覆盖 减“标牌”不减“服务”

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力量对各职能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牌子进行摸底、规范;要求村(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六块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其余标牌一律挂在内部,仅在各功能区域入口“插卡式”悬挂简明标牌。截至目前,全市已摘除各类挂牌700余块。同时,各村按照“七区八有十要素”要求,高标准打造“五新”村级阵地;积极推行“一站式”全覆盖便民服务,切实做到“减牌”不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简单、更舒心。

便民式推行 减“证明”不减“便利”

根据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全市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22项和第一批明确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8项。为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所需,特别规定涉及村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本着便利村民办事创业的原则,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但需按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式样规范填写。同时,全市304个行政村党组织全部制发了印章,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身份证明等事项;健全完善了村(社区)印章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社区)自治组织不得出具超出公章使用范围的各类证明,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不能使用于任何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9月份,全市村(社区)减少出具证明3000余份。

系统式采集 减“报表”不减“精准”

整合全市信息资源,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将村(社区)自治管理情况(包括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录入系统,推进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分级应用。在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减少纸质材料报送数量的同时,显著提高了数据的精准度和综合质量。今年1—9月份,全市村(社区)在系统中发布民主协商事项44条、民主决策事项52条、村(居)民代表会议事项623条、村(居)务事项公开845条、村(居)务监督评审31条。

经过探索与实践,全市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减少了,外挂的机构牌子规范了,乡村干部有了更多的精力去开展群众工作,基层的治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高平市大数据中心)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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