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真金白银”支持陶瓷琉璃(珐华)专业镇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加快陶瓷琉璃(珐华)专业镇发展步伐,切实把陶瓷产业打造成为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阳城县日前设立专项资金,从8个方面鼓励支持陶瓷琉璃(珐华)专业镇发展。

扶优促强。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进档奖励;产业链“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在省、市奖励基础上,按照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

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1个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5%进行事后奖补;对企业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励,企业使用本地企业生产产品的投资按10%进行事后奖补,使用非本地企业生产产品的投资按5%进行事后奖补。对于同一个项目,此项奖补与县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奖励只可享受一项。

环境保护奖补。根据陶瓷行业绿色评估差异化管控办法及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防治设施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运输结构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划分A、B、C、D四级差异化管控。对标超低排放标准和能耗标准,对达到A级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实施差异化管控,对达到B、C级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对评估为D级水平的企业责令全面停产整治,直至关停退出。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环保绩效分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陶瓷企业,不参与错峰生产。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银行加大对陶瓷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对企业从中国境内银行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额度参照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申报年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最高不超200万元。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降本增效补贴。支持陶瓷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经营效益。对规模以上陶瓷企业申报年度超出上年度的用气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立方米,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规模以上陶瓷企业申报年度超出上年度的用电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扩大开放奖励。支持和鼓励一线陶瓷品牌企业到阳投资建厂,对固定资产投资达3亿元以上且对阳城陶瓷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优先享受《阳城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阳城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政策奖励。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陶瓷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合作,与国内外一线品牌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包括品牌企业挂牌代工),实际执行合作协议满3年的,从合作协议生效日起每年补助10万元。

研发创新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上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300万元的,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加计扣除费用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100万元。支持企业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按企业支付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品牌建设补助。支持陶瓷行业协会牵头注册“阳城陶瓷”“阳城琉璃”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并在企业推广使用。成功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一次性补助30万元。支持企业在阳城县注册登记本地品牌商标,并在市场推广销售。凡在中央媒体进行品牌推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补助;在省级媒体进行品牌推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助;在本地媒体进行品牌推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鼓励企业与国内外一线品牌企业通过品牌、技术入股等方式合作办厂,引进先进生产和管理技术,提升本地品牌知名度。与国内外一线品牌企业达成本地品牌推广合作协议、实际执行合作协议满3年的,从合作协议生效日起每年补助10万元。(李卫彬)

[编辑:郭钰诘]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微信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头条号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