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出台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晋城市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出台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经评估后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此次有奖举报范围针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苗圃地、宜林荒山、道路林带及其外沿3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焚烧秸秆、根茬、杂草及烧荒燎塄,吸烟、向车外丢弃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及放飞孔明灯,野营、野炊、烧烤,布设电网捕猎和施工违规用火等行为。

此次有奖举报为实名举报,经核实,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多次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一次,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奖金将在自举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由区森防办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记者栗晋波)

[编辑:彭欣]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微信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头条号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