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出台促进投资优惠政策

日前,陵川县制定出台《促进投资优惠政策(试行)》,从产业培育、土地优惠、金融支持、产业园区、配套服务、“一事一议”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外来投资者在陵川投资兴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培育方面,对外来投资且正式签约2年内建成运营的文旅康养项目和现代精品农业项目,按2年内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外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正式签约2年内建成投产的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根据项目亩均投资,按2年内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外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正式签约2年内建成投产的精细化工、精密铸造、装备制造、绿色建材、新材料等新型工业类项目,根据项目亩均投资,按2年内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并被认定为国家5A、4A、3A级的现代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入陵川县从事经营活动,带动县域电商发展的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不含)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网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土地优惠政策方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且用地集约的文旅康养、中药材加工等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实施灵活供地方式,产业用地可灵活选择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在办理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许可、建筑许可、产权登记等手续时,租赁合同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按照土地最新政策和相关要求执行。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营等形式,与投资商合作兴办农产品加工、文旅康养、冷链仓储、 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

配套服务方面,对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面落实领导包联机制,第一时间组建项目服务专班,统筹解决项目签约落地、要素保障、开工建设、投产运营过程中难点问题,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实施。对符合产业规划的招商引资项目,全面实行“极简审批”模式和“一个项目、一名项目长、一支管家团队、一套服务方案、一张审批清单”的“全代办五个一”审批服务机制,为每个项目量身打造专属审批方案,为企业提供“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服务。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免费为企业用工提供各种实用技能培训;项目涉及的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参照相关人才政策执行;鼓励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对于稳定吸纳本地脱贫户达到1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产业园区政策方面,对落户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亩均投资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由产业园区提供给水、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燃气及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配套。企业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且达到园区业绩约定的,前2年免收取租金;视产业情况的不同,中药材产业园区第3—4年按照60元/平方米收取,第5年后按照100元/平方米收取;平城化工园区及礼杨新型工业园区第3—4年按照100元/平方米收取,第5年后按照160元/平方米收取。

金融支持政策方面,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和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要素价格优惠方面,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正式签约2年内建成投产的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正式投产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标准,对企业用水、用气实行价格优惠。“一事一议”政策方面,对符合陵川县产业发展方向,特别是对建设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有较强引领推动作用的重大示范项目,或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项目,在投资商关注的土地政策、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吴艳斐)

[编辑: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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