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145处重点文保单位实现专职看护

为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陵川县为每一个行政村配备了1名文物安全网格员,145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实现了文物保护员专职看护,努力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需要。

陵川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县域内有不可移动文物105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145处,国保数量在全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中位居第8、在全省县级行政区域中排名第4,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

近年来,陵川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目标,将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陵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高层次谋划成立了陵川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领导组,制定了《陵川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项经费,并把文物保护列入全县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培训课程,全部与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资金支持,确保了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生命线。陵川县坚持部门联动,严格执法,主动做好土地储备出让前置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审核工作,自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以来,共进行项目用地核查审批115个、土地出让前考古勘探项目8个、考古发掘项目3个。同时,文物、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宗教等部门联合行动,持续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加大了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对文保单位安全隐患和古玩市场进行了摸底清查和全覆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启动实施了文物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对16处国保、1处省保建立安全监控设施平台,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了文物安全防控能力。

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陵川县狠抓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先后开展了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低级别文物和石刻文物资源调查、革命文物提档升级等工作,共认定红色文化遗址151处,1023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421处石刻文物、11处名碑名刻、24处消失文物信息全部录入省文物管理系统,6处革命文物被列入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同时,陵川县坚持把文物保护修缮作为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持续加大维修投入,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以来,已实施国保单位全面维修项目1处、国保单位数字化项目1处,省保单位全面维修项目2处,市保单位全面维修项目7处,县保单位部分抢险维修项目3处,并完成余家沟龙王庙等灾后重建项目19处、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项目10处。坚持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中小学生不定期开展“青少年走进博物馆”“走进文保单位,了解文物古建”等主题研学体验活动和青少年文物知识专题讲座,通过版面展览、悬挂标语、宣传片展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了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吴艳斐)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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