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平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清廉村居创建作为清廉单元创建的重要内容,紧盯“小微权力”运行,构建“1231”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创建成效。
“1231”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中,“1”是推动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实现“三员合一”,将监督“探头”架设至乡村一线;“2”是建立村级权责清单、村干部负面清单两个清单,推进干部清廉履职、各司其责;“3”是强化三个监督,即“一肩挑”重点人员监督、巡察监督、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1”是健全完善“一约四会”一套机制,发挥村级群众自治组织监督约束作用,规范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为进一步明确村级事权“边界”“轨道”,高平市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和《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编制“乡村”两级权力、责任和负面“三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村(社区)权力清单7类30项、责任清单7类35项和负面清单5类20项,绘制46张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保障村级管理民主化、办事规范化。
今年以来,已开展监督检查4轮7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性问题35个,发现问题线索2个,查处“四风”问题10件,处理1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督促完善相关制度2项。(张挺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