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构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山西省在8个县(市、区)开展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高平市作为试点之一,今年以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以“政府投保+保险理赔+农民获益”的模式,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8月20日,高平市米山镇云东村一位村民向村委会反映,称自家地里玉米、红薯等农作物遭受野猪踩踏和啃食。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平市林业局、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及中煤保险高平支公司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定损,开启理赔绿色通道,并于9月8日正式完成高平市首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赔付,及时弥补了村民的损失。“今年野猪明显比往年多,我种了106亩地,4.9亩受损。现在市委、市政府出了好政策,赔付了1764元,把损失降到了最低,真心感谢市委、市政府。”种粮大户赵宏伟感激地说。
9月20日上午,在寺庄镇河泊村,高平市林业局、中煤保险高平支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利用无人机对村民贾海木家遭野猪毁坏的玉米地进行现场查勘,核定农作物损失。“现在是玉米丰收的季节,但河泊村不少玉米地遭到损害,导致玉米减产。从目前查勘统计来看,河泊村的4个自然村共有63户农户受灾,受灾面积87亩。我们将及时进行查勘定损,确保赔付到位,帮助村民减少损失。”中煤保险高平支公司工作人员张秉慧介绍说。
据了解,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是针对野猪、野鸡(包括雉鸡、石鸡)、野兔、獾、豆雁、野鸭(斑嘴鸭、绿头鸭)、野鸽(灰斑鸠、朱颈斑鸠、山斑鸠)、黄喉貂、金钱豹、豹猫、大天鹅等常见危害农作物的野生动物进行补偿。在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损毁庄稼、牲畜以及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村民都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因非法捕捉、猎杀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高平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由高平市林业局牵头,其他部门协作配合,中煤保险高平支公司具体实施,通过明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限额、理赔流程等,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试点期暂定为三年,每年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累计限额950万元。财产损失中,农作物损失累计责任限额600万元,牲畜损失累计责任限额350万元;人身损失累计限额50万元。
截至目前,中煤保险高平支公司共受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报案67件,已结案件38件,赔款金额161514元,受益农户640户,涉及野生动物损害玉米、红薯、大豆、高粱、黄梨等农作物,剩余案件也正在加紧理赔中。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保障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我们积极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各乡镇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设立宣传栏、警示牌、警示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加强对野生动物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让群众充分了解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把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高平市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股长许勇说道。(李金莎 郭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