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彭欣 实习记者郭钰诘)5月26日上午,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晋城市检察院召开,这是本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的第一项内容。会议通报了晋城市一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了3起晋城市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93件,其中2019年30件,2020年31件,2021年32件,为此晋城市检察机关在2022年开展了“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活动,与晋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晋城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试行)》。实现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覆盖,为精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对8名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发出督促监护令3 份。完善 “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推动办案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提升指控犯罪的精准度。目前已使用“一站式”办案场所提前介入案件5件,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5次。

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分别采取了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家长管教等保护处分措施,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同时,公检协力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对被害人就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询。

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为了补足市、县两级院社会支持力量弱、帮教率低的问题,制定了《晋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服务指引》,明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与方法等,进一步推动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2021年10月与晋城市臻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委托协议书》,委托臻心社工对全市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保护。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入推进“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对39所学校,1512名教职工进行排查,核查出有违法记录3人, 1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被不予录用,2人被解聘或者开除。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问题开展法律监督,依法支持起诉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5件5人。监督学校保护措施的落实,通过发磋商函等方式,加强对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管。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开展了《百名检察官进百校活动》,全市共开展法治教育课160余次、受教育师生近4万人。2021年9月份,配合山西省院巡讲团在阳城县第一中学、阳城县河北中学、沁水县龙港初中、城区浪井小学开展了 “检护幼苗,助力乡村振兴”校园法治巡讲活动;同时还参与共青团组织的“同心同梦”关心关爱偏远山区未成年人公益项目,走进高平市建宁乡中心小学等多所乡村学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均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成效。

据悉,晋城市检察院在宣传周还将安排多项内容,如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检察院感受法治力量等。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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