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台加快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计划用3年时间新发展设施蔬菜1.5万亩

日前,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到2027年),全市新发展设施蔬菜1.5万亩,其中城区690亩、泽州3600亩、高平4200亩、阳城2700亩、陵川1710亩、沁水2100亩,实现面积和产量双翻番。

建基地,扩规模。围绕“两河两山”区域推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在丹、沁两河流域大力发展现代设施蔬菜,在中条、太行两山领域重点发展食用菌。在全市形成6个蔬菜产业集聚区:以城区北石店、泽州金村和南村等乡镇为核心,发展城郊蔬菜产业区;以高平寺庄、野川、马村、河西和泽州北义城、高都等乡镇为核心,发展丹河蔬菜产业区;以沁水龙港、端氏、郑村和阳城凤城、北留、润城等乡镇为核心,发展沁河蔬菜产业区;以陵川平城、崇文等乡镇为核心,发展特色冷凉蔬菜产业区;以沁水中村、土沃和陵川夺火、马圪当等乡镇为核心,发展2个食用菌产业区。到2027年,全市设施蔬菜面积占比由现在的17.3%提高到35%以上,设施蔬菜产量由现在的9.69万吨增长到20万吨以上。

育主体,提效益。在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引进一批国内设施蔬菜龙头企业,通过经纪人联动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一批设施蔬菜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县、市级农业企业提档升级为市、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设一批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到2027年,全市蔬菜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由16家增长到25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由3家增长到6家。发展“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统一品种、育苗、标准、销售、服务,提高生产效率,解决分散经营难题,实现蔬菜产业效益大幅度提升。

塑品牌,畅流通。在“太行一号”区域公用品牌的引领下,继续支持企业申请绿色、有机认证提升溢价空间,打造一批晋城“名、特、优”蔬菜特色品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场知名度。建设田头集散市场,减少流通环节,实现产销对接,产品直供农贸市场和商超;发展订单农业和电商营销,与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依托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冷链仓储物流企业,搭建数字化蔬菜销售平台,对接本地和全国蔬菜需求订单,构建现代物流和销售体系。

健体系,保安全。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化栽培,推行“名、特、优”蔬菜产品产地准出和准入衔接机制;完善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确保蔬菜生产地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增强产业竞争力。

方案提出,将加强设施蔬菜发展支持力度。加大补助力度,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鼓励集中连片发展,对建筑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新型日光温室每亩最高补助6万元,覆被式大棚每亩最高补助4.5万元;对建筑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全钢架大棚每亩最高补助1.2万元,新型小拱棚每亩最高补助400元;对建筑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日光温室,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每亩最高补助1.5万元,增加蓄热水袋(箱)等蓄热设备每亩最高补助1.5万元。同时,强化金融支持,市级以上蔬菜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执行;对市级龙头企业之外的规模经营主体(建筑面积5亩以上的日光温室、10亩以上的春秋大棚和小拱棚)在计息期内建设和生产所产生的贷款,按照银行贷款本金的2%予以贴息。

此外,设立发展基金,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专列设施蔬菜发展基金,用于支持规模化、集约化设施蔬菜产业项目,对符合基金支持条件的设施蔬菜经营主体,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投放。支持各县(市、区)与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共同设立设施蔬菜发展子基金,加大基金支持力度。扩大保险覆盖率,加强政策性蔬菜保险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各县(市、区)探索新型设施蔬菜保险险种,对试点成效突出的给予市级保费补贴。引导保险公司精准化服务,不断提高设施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的参保积极性和覆盖率。保障建设用地,各县(市、区)要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的基础上,将丹、沁两河流域和10个中型灌区及10大水库周边的耕地向设施蔬菜用地倾斜。鼓励规模化建设蔬菜设施,引导蔬菜露地种植转变为设施生产,鼓励开发非耕地建造蔬菜设施,化解闲置设施产权纠纷、积极推进闲置设施恢复使用。(记者李亚琴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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