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部署会,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各所药品监管人员及全县10家定点回收药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对新出台的《晋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了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流程、处置方式以及监管职责,为回收处置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系统的指导。同时,会议就下一阶段回收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家庭过期药品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误服误用、环境污染甚至非法回收等隐患。为此,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定点回收、专人管理、定期处置”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设立10个规范化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覆盖县城区域及重点乡镇。各回收点统一配置专用回收箱、登记台账及警示标识,严格执行“三专”管理(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确保回收流程规范安全。
会议强调,回收的过期药品将严格按照《晋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处置。确保从回收到销毁的全链条可追溯。下一步,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纳入药品安全监管任务,对回收点实施动态管理,对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点位及时调整。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是守护群众健康、践行绿色发展的民生实事。”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通过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切实筑牢用药安全防线,为打造健康沁水贡献市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