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将启动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晋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将于近期启动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更加广泛,在已经形成的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形成9个重点领域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同时,自查自纠的主体也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

晋城市医保局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本地医保管理政策,对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本地化,并于3月底前根据本地化的问题清单,组织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正确认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清单指出的问题逐项核对,对诊疗行为、诊疗费用逐条分析,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一一对应到结算清单的具体明细,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此外,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可以主动开展数据分析,帮助定点医药机构提升自查自纠精准性。(记者于超)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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