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开启“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新模式

近日,泽州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与县公证处积极协商,针对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公证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实现公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即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内部联办,结果共享,切实解决群众办理涉及公证事项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多头跑的问题。

申请人因办理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接受遗赠、赠与、析产等登记业务,或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自然人委托代理时,需对办理事项进行公证的,可以在县公证处申请公证的同时,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由公证处将申请信息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代为提交。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应为公证事项办理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对相关文书或法律关系进行审核或调查的,可以由公证处提供辅助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公证处合作,将公证辅助服务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办事群众无需缴纳公证费。 (冯广利)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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