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是政治机关的鲜明底色。
近年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紧盯环境执法、专项资金、绩效评级等重点环节,全力打造生态环境领域清廉建设的“晋城样板”。
紧盯环境执法“践廉行”。随着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廉政风险逐渐显现。在清廉机关创建过程中,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五五六”执法思路,构建线索统一受理、案件查处分离、人员提级管理的清廉执法体系。其中,针对环境违法线索收集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的风险,实行线索统一受理,“多个入口,一个出口”,形成“收集、分类、转办、督办、销号”闭环管理,避免了线索散失遗漏。针对环境违法案件核查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的风险,实行案件查处分离,明确执法队立案、调查取证,法规科审核、作出处罚,推动执法过程阳光透明,确保执法结果公平公正,避免了压案不查顽疾。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裁量畸轻畸重的风险,由市执法队对分局执法人员提级管理、统一调度,从机构设置、队伍管理、硬件提升、信息化执法、党风廉政建设及激励机制六方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现象。
规范专项资金“守廉关”。近年来,环境保护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大量的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后,随之而来的管理不规范、监管难度大问题也纷纷暴露。针对这一廉政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严把财务管理关、资金分配关和项目采购关,大幅提升了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环保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风险,严把财务管理关,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改由党组扩大会议上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参与议定,推动财务管理阳光运行。针对环保资金监管难度大的风险,严把资金分配关,立足年度预算编制,局党组集体研究,纪检组精准监督,社会面全程公开,坚决杜绝“人情项目”。针对环保资金易暗箱操作的风险,严把项目采购关,建立了财务报销、专项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全方位、全流程的管理制度,而且紧盯项目管理,将政府采购限额由50万以上调整至10万元以上,代理机构全部由市属国企承担;招标过程的纪检监督也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
聚焦中心工作“铸廉魂”。为保证环保绩效评级过程的公正清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各类行业特征,实施差异化管控,充分征求企业意见,逐级、逐环节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评级标准,确保评级过程公平公正、评级结果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做好环保绩效评级过程的廉政风险管控,防患于未然。“评级小组成员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对评级全程负责;评级结果由评级小组集体研究,实行三级审核,并对外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郭前进说。
激浊扬清,廉风劲吹。通过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风清气正”与“绿水青山”“政治清明”与“生态文明”真正实现了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