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严守纪律规矩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要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做到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零懈怠、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零容忍。”“党员干部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持‘三个务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11月8日,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政治纪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王卫东以“强化底线 严守纪律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为题进行新时代廉洁文化宣讲。

课上,王卫东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围绕党员干部必须敬畏法纪,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定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分析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的十个心理因素,并以党的历史上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模范共产党员为例,教育引导法院全体干警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把党规党纪牢记于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自身廉洁从政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

王卫东指出,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为人民服务,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全体法院干警必须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牢记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要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拒腐蚀、永不沾。要捍卫党规党纪的尊严,在心理层面建立起对党纪的敬畏,并在行为中务实践行,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善始善终、慎独慎行。

“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党员干部,不少都将权力视为个人的牟利工具,拿权力做买卖,一步步踩过纪律乃至法律的底线,最终身陷囹圄。”课上,王卫东列举反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剖析了这些走向违法违纪干部的十大心理因素,通过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警示全体干警要自省自律,严守底线,时刻规避“权大于法心理”“欲望畸形心理”“不敬畏组织心理”“官本位心理”等十大心理,始终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无数革命先烈、模范共产党员,都有廉洁从政的心理底线,诸如李大钊、方志敏、王荷波等人的廉洁行为,教育和影响了一代代共产党员。”在优秀共产党人严格自律、坚守底线的对比下,王卫东再次提醒全院干警务必以案为鉴,深刻反思,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并向优秀共产党员看齐,增强担当作为意识,永葆初心本色。

“国有法规则强,人有底线则安。”王卫东强调,全体干警要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保持思想纯洁、灵魂净洁,“拒腐蚀、永不沾”。要坚守底线,时刻做到“心中有戒”“行之有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纪国法,让“不想腐”成为行动上的自觉,在思想上对法律敬畏,对纪律自觉,对“人情”警惕。要舍掉自私、贪欲,安于本位,尽己之能,济人之急,救人之危,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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