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成立工作专班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近日,晋城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建立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提出成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13个专项工作组,引导民间资本多领域多渠道参与项目建设,为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做好全流程保障服务,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入”的标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优质项目建设。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是: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当年可落地建设的前期项目,具备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和股权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推介项目可以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或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不得纳入推介项目名单。要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每季度通过政府官网、政务信息网、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通过举办座谈会、发布会、现场推介等活动,与民营企业面对面交流,现场推介招商,促进与民间资本投资合作;要充分尊重市场化原则和民间资本自主意愿,不得强迫或干涉民间资本自主决策。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投资推介项目,包括民资100%持股、特许经营(完全使用者付费)、民资控股、民资参股、委托运营、代建、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等。

《通知》要求,全市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要统筹协调,建立征集、推介、跟进、保障、考核全周期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要梳理遴选分管行业领域市县两级拟公开推介的优质项目,形成各行业领域拟向民间资本推介备选项目清单。经工作专班研究决策后,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工作专班各专项工作组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责任,确保24小时接听咨询电话、主动介绍项目进展、热情回应民间资本咨询问题,积极展现我市“亲商、重商、爱商”的一流营商环境;要持续跟进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进展情况,强化跟踪回访,动态掌握民间资本参与意向、项目进展情况、影响民间资本参与的困难问题等,建立项目推进落地清单;对民间资本成功参与的推介项目,由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倾斜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支持,帮助民间投资项目解决融资困难。建立项目堵点问题疏解交办、提醒、督办“三函”机制,督促限时办结;要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建设规划、招投标等投资信息,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引导服务。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形成“收集甄别—交办督办—清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对稳定市场预期、带动全社会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积极推进、下沉服务、解决难题,为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创造优质环境;要做好中央、省、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让民间资本熟悉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同时要及时总结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典型县区、典型乡镇、典型企业、典型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要建立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评估机制,对梳理项目清单、公开推介项目、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做好要素保障、疏解反映问题以及民间投资增速、推介项目数量、问题解决成效等事项,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评估,压实工作责任。(栗晋波)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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