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阳城县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三年新增公共充电桩950台,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乡村和县内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新建驿站、房车营地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停车区全覆盖,15个乡(镇)、336个行政村(社区)和AA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

实施城乡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在县城客运中心、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引导充电运营企业优先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太行一号公路、“四好农村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新建小区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小区内部或者周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充电桩安装比例,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靠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结合省、市、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在各类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统筹推进各类产业园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内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建设工作。

实施县内公路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以驿站、房车营地为布点建设重点,以大功率直流桩为主、小功率直流及交流桩为辅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选择安排交通流量较大及场地、供电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停车区进行试点建设。

实施充(换)电运营模式创新行动。开展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单位内部充电桩实施对外开放,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充电用户充电难问题;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路外公共泊位建设交流慢充桩,为电动汽车充电用户提供“停车充电”一体化便利服务。

实施充(换)电用户获得电力提升行动。优先保障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乡村等基层偏远地区实现配电增容。现有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充电负荷需求,保障小区内充电设施用电有序供应;电网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合理预留充电保障能力,加快公用电力廊道建设,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和农村配电网改造方案中,加强对充电设施供用电环节监管,加强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转供电行为。

实施充(换)电行业全链条管理行动。加强充(换)电设施运营服务的统一管理,规范充电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避免进行市场降价、互相压价等无序竞争。推进将“油车占位”行为治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强化充(换)电设施设备准入管理,分类制定完善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供电保障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栗晋波)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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