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泽州县纪委监委对泽州县润通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樊春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春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手中权力肆意敛财,利欲熏心、毫无底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在担任晋城市钻探勘察中心、泽州县润通供水有限公司等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在企业改制中隐匿国有资产,在经营活动中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樊春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和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泽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樊春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泽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