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各基层法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晋城市各基层法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调解、化心结,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暖心年。

司法救助19名农民工

近日,城区法院梳理了一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共19件19人。案件申请人大多为务工农民,因为工资被拖欠让这些生活窘迫的家庭雪上加霜。

为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该批司法救助案件在立案三天内就审查结案,救助款也及时发放至申请人账户,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38名农民工拿到工资

1月27日,泽州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为38名农民工发放12.0595万元司法救助金。

马某等38名农民工因长期讨薪未果及疫情影响,生活面临困难。为了让他们安“薪”过年,泽州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审批流程,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受理与审查工作,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为38名农民工带去了希望和温暖。

5年纠纷 6天解决

1月18日,泽州法院巴公法庭“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受理晋城市某网络公司诉泽州县某煤矿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在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与被申请人先后订立六份信息平台建设合同,申请人也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申请人开具了足额发票,之后,被申请人剩余53.91万元至今未支付。申请人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庭提出调解申请。

年关将至,申请人公司要为工人发放工资,1月21日下午,巴公法庭“和事佬”调解室耐心沟通,最终,被申请人同意在1月27日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庭长李锋考虑到1月25日就是农历小年,不能让拿不到工资影响工人回家团圆。经过耐心做工作,被申请人同意提前1日支付。

1月26日下午,被申请人将所欠工程款53.91万元全部汇入申请人账户。申请人五年未收到的合同款在6日内得到解决。

敲响小额诉讼第一锤

1月19日,高平法院马村法庭以判决方式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系《民诉法》修订后高平法院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原告姬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6月,刘某因急需用钱向姬某借款6000元,并保证两三天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至今,姬某多次催要,但刘某仍未及时归还,故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额较小,故高平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

该案的高效审结不仅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且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和高效并重的良好司法效果。

一次调解8案结

1月21日,阳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集中组织调解8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43564元。这8起案件均由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伦某于2021年3月8日至5月15日雇佣赵某等8人在其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伦某因资金紧张仅支付部分工人工资款,剩余工资款共计43564元未予支付。赵某等人数次催要,伦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付。在向阳城检察院寻求帮助后,检察院支持其向阳城法院提起诉讼。

阳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2022年1月21日,阳城法院依法传唤各方当事人并邀请阳城检察院检察人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并耐心向伦某详细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对欠薪行为进行惩戒的相关规定。最终,伦某及时履行了所有欠款,这场涉及8起农民工工资的讨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应对疫情 “指尖”送达

因疫情防控原因,去往河南、天津等中高风险区快递受阻。高平市法院、陵川县法院积极适用新《民诉法》对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予以电子送达。

1月10日,高平法院受理了程某某诉琚某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干警电话联系琚某某时,琚某某表示其在天津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直接领取相关诉讼材料及法律文书。干警向其解释了新《民诉法》对电子送达的规定后,琚某某表示同意电子送达,随即高平法院分别于1月13日和18日通过移动微法院向琚某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及民事裁定书。

1月28日,陵川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同河南省修武县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对缓刑案件已决罪犯王某某的社区矫正手续以电子方式送达,确保罪犯王某某能够及时到社区矫正机关接受矫正监督管理。

年前收到执行款

1月26日,河南某公司代表将锦旗送到了沁水法院执行局干警侯群杰的手中,对执行法官表达由衷的感谢。

河南某公司和某村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在申请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采取执行查控手段,将被执行人账户冻结,冒着风雪到银行将冻结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且在春节前及时将案款转到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两起纠纷实质性化解

近日,沁水法院端氏法庭收到了沁水县志清工贸有限公司和沁水县瑞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以表达对端氏法庭的感谢。

因业务往来,华北某公司分别欠沁水县志清工贸有限公司和沁水县瑞利达商贸有限公司16万余元、50万余元。年关将至,华北某公司迟迟未付工程款,两企业负责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端氏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收案后,端氏法庭庭长马立江多次与华北某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在1月10日前将工程款结清。但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按约履行。马立江再次督促,该公司于1月13日将工程款分别支付给了两公司,至此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半小时庭前调解 3案件得以了结

崔某等三位农民工在郭某承包的工程干活,日工资180元。工程结束后,郭某尚欠崔某等三人工资各3600元,多次催要未果。临近年关,三人无奈到沁水法院起诉。

考虑到这三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距离春节时间所剩无几,沁水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

经办案团队主持调解,不足半个小时,就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全额付款的调解协议,并当场作出民事调解书,用最快效率将此三案纠纷圆满解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尚紫娟]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微信
  •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头条号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