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两级法院2个集体、4名法官获得表彰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1月12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优秀法院(先进集体)优秀法官(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弘扬英模精神,淬炼法院铁军”新时代法院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泽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及4名法官获得表彰。

晋城中院立案庭严格履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排名中,晋城地区均分、晋城中院在各中院中均长期排名全省第一。实行“诉前预留账号、判后主动退还”的制度,原告或上诉人胜诉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主动退还当事人诉讼费,2021年全年共主动退还诉讼费1873.41万元,极大减轻了当事人退费的诉累。

在教育整顿及党史教育背景下,晋城中院立案庭提出十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在全省率先实行彻底的网上立案,实现立案工作零跑腿。在全省率先实现上诉(复议)执行立案,在立案部门一站式办理,无须当事人提供送达生效证明;在全省率先建立用于落实制度、实现自我纠错的投诉处理体系。

近年来,泽州法院执行局出色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涉金融案件百日攻坚、涉黑恶案件专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等重大任务,执行质效“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10项动态考核指标排名始终位于全省法院前列。

2021年,执行局全体干警敢打敢拼,以晋城市法院执行机制改革试点任务为契机,高标准建成执行服务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形成“双中心牵引、全流程发力”的执行长效机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748件,结案2736件,执结率99.56%,位居全市第二,使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此外,泽州县人民法院川底法庭庭长王建国、陵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贾卫东获山西省优秀法官;高平市人民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庭长赵晋文、沁水县人民法院嘉峰人民法庭庭长段文佳获山西省法院先进个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尚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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