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晋城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保留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03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继续保留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等4916个乡镇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继续保留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等835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续保留芦咏莉等737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继续保留北京中医药大学等1103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其中,晋城市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沁水县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荣誉称号,32个村镇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8个单位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3户家庭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4所学校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4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15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河北省平山县等142个县级市和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等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尚丽新家庭等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其中,授予晋城市1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2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具体名单如下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阳城县西河乡、高平市三甲镇、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屋厦村、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东王台村、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沁水县郑村镇夏荷村、沁水县土沃乡下沃泉村、沁水县十里乡孝良村、阳城县凤城镇美泉村、阳城县芹池镇阳陵村、阳城县演礼镇献义村、陵川县崇文镇尧庄村、陵川县崇文镇石字岭村、陵川县古郊乡锡崖沟村、泽州县高都镇保福村、泽州县北义城镇刘轩窑村、泽州县川底镇马坪头村、高平市东城街街道沟北村、高平市米山镇勾要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中共晋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凤台社区、陵川县盲人曲艺宣传队、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祥达后勤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李起翠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晋城市凤城中学、山西省沁水县实验小学。

截至目前,晋城市共有全国文明村镇51个,全国文明单位38个,全国文明家庭4户,全国文明校园6所。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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