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住建局治细于“微末”,防患于“未燃”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日,高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提升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住建领域安全风险,力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的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

按照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高平市纪委监委通过报表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高平市住建局第一时间研究安排,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平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交办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组织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燃气供应安全,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注重隐患排查,强化源头管控

聚焦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气瓶充装以及“问题管、问题灶、问题阀”等重点环节,积极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治理行动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去年已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25公里,其中,小区立管改造20公里;神农路、康乐街的中压管道改造5公里。此外,结合高平市实际,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3600余公里城镇燃气管道及9个厂站设施完成了摸底排查,经核查,高平市燃气管道最长年限不超过15年,无运行20年以上的超期服役老旧管道,目前不存在“问题管网”和“问题场站”。

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方式,局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对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加气站等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针对一般问题隐患,立行立改;针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针对一时难以改造的问题隐患,制定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出动200余人次,督查80余次,专家“体检”2次,发现静电消除柱不灵敏、安全标识不清晰等隐患274条,已全部整改;联合移动、联通、广电、电力等产权单位,采取分离缠绕管线、规范线路走向、加装隔离套管等措施完成燃气管线缠绕整治623处,有力推进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组织宣传培训,强化教育引导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向企业员工、小区居民等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线上通过“腾讯视频”循环播放燃气安全使用警示片、发送燃气安全提示3万余条,对小区和商超的教育引导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线下组织200余人开展了3次培训,印发燃气安全宣传资料7万余份,通过管住“两个门”(小区大门、单元门)进行入户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增强了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公布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将燃气经营企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损害用户利益行为及其他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均纳入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并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同时,结合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及时答复反馈燃气安全有关问题,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坚决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推动主体整合,强化规范管理

高平市现有管道气燃气企业4家,管道气用户12.24万户(居民用户12.2万户、非居民用户443户)。推进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不仅有助于解决全市管道燃气企业数量多、分区经营、各自为阵、安全监管难度大的问题,提升城燃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而且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可以逐步实现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区域燃气管网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是当前我国城燃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大势所趋。

自山西省燃气专班确立晋城市为开展管道气整合工作试点以来,高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结合高平实际,由高平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高平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整合改革工作专班,拟定了整合推进计划,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燃气企业、第三方公司对整合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

下一步,高平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充分发挥燃气专班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及时调度并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日常巡检和入户安检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程追踪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三是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加快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工作进度,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逐步实现“同城同价”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高平市住建局将始终坚持“无不为过、五个必须”的重要原则,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真正做到治细于“微末”,防患于“未燃”,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提升高平市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的实效。(高平市住建局)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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