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近年来,泽州县充分发挥农业高科技企业的优势,以科技农业博士工作站为牵引,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规划指导。泽州县涉农部门加强庭院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规划论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要求各镇村摸清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基础条件和群众意愿等底数,出台具有指导性、可行性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发展路径、主攻重点、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重点在农林文旅康区域村、传统古村落、生态文化村、脱贫村推动庭院经济规模化发展,规划选择了东部片区的柳树口镇7个行政村试点,指导村民在房前屋后和村内空闲地种植樱桃树3900棵。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技术人员从发展模式、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市场销售等方面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微果园、微菜园等庭院经济干得成、干得好、有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强化运营模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支撑、公司化管护”的原则,采用“企业+政府+村集体+农户”的模式,以适度超前、示范带头为准则,由实施单位与各村结合实际,选择“经济树+小菜园”种植模式,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就近就业创业,持续稳定增收的“小而美”庭院经济。争取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213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发展庭院经济的以奖代补政策,确保项目精准到户,政策不打折扣。对发展庭院经济优秀的农户、且能带动5个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泽州县乡村振兴中心、县人社局可认定为“帮扶车间”,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通过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方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由村集体统筹解决用水、用电、通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助力乡村振兴。

强化保障措施。泽州县把庭院经济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组建县、镇、村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庭院经济的组织引导和跟踪服务,开展一对一帮扶,围绕实施项目的关键环节、困难问题等进行协调服务。

强化示范引领。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村注重培养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庭院经济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模式,用农民身边的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从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特色手工业、特色休闲旅游业和生产生活服务业等方面不断尝试和探索。充分考虑庭院经济体量小、对应市场能力弱的不利因素,加强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合作经营,把有资源、有积极性、一家一户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区域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王来红 焦李敏)

[编辑: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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