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三廉”基础 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晋城市检察院从严治检打造清廉检察机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清廉机关建设永远在路上。

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晋城市检察院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基础上,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自我革命,确保检察人员持续筑牢“廉根基”、增强“廉担当”、提升“廉自觉”,为检察履职注入“思想硬核”、提供制度保障、涵养文化土壤,促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推进。

围绕培铸政治忠诚之魂,筑牢“廉根基”。全面掌握党的先进理论,为检察履职注入“思想硬核”。每半年围绕特定主题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研判会商,每季度对检察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开展深度分析,全面精准掌握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协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持续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办案程序、证据标准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聚焦织密干部监督之网,增强“廉担当”。狠抓检察权的规范运行,通过抓实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扎实推进“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实现对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的全面监督。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案件自进入检察机关,从受理、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等一直到办结,每一步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都处于全程同步监督中,发现问题随时纠正。通过加强程序性约束,使检察权‘加把锁’,确保依法规范履职。

为保证评查实效,晋城市检察院专门从全市抽选58名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同时还邀请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担任评查员,对判无罪、撤回起诉、捕后不诉、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实行案案评查,对检察官办理案件按比例实行常规评查、对专项工作或活动所办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通过对办结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等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评定案件等次,并将评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心和规范公正司法意识。

同时,为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晋城市检察院还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六条措施》《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督导员工作机制》等文件,不折不扣狠抓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填报可能干预司法办案行为763件,起到了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扩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的作用。

思想铸魂,制度织网,更有文化涵养。

近年来,晋城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了“守护正义”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主次干道责任分包、文明交通劝导、社区联点共建等活动800余人次,在深化文明创建实践中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廉”动能力。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实现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交叉任职,有力压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党员思想状况分析,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清廉机关创建蓄能助力。除了全流程内部监督,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检察权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据悉,晋城市检察院邀请140余名代表、委员和执法部门业务骨干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检律会商,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16个,全方位保障检察权的正确依法行使,在持续强化履职制约中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前列,护航煤矿设备安全、耕地保护等2项工作被省政府肯定,3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7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21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先后被评为晋城市清廉机关领域先进集体、“清廉晋城”先进集体。

[编辑: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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