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公证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复杂的继承纠纷,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李先生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当时并未积极办理不动产相关手续,不久后李先生的父母也相继离世,且李先生的父母在县城也有一处房屋。李先生还有其他三个兄弟姐妹,由于李先生和他的父母生前均未立遗嘱,遗产分配问题引发了李先生的女儿和李先生兄弟姐妹们的争议。李先生的兄弟姐妹们认为自己长期照顾父母,应多分遗产;而李先生的女儿则主张法定继承。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激化。
沁水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办理该继承公证过程中,意识到单纯的公证程序难以解决双方的矛盾,于是启动“公证+调解”机制。公证人员分别与李先生的兄弟姐妹和李先生的女儿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了解到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彼此的付出和家庭责任存在误解。
在调解过程中,公证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向他们详细解释了法定继承的原则和分配方式。同时,从家庭伦理和亲情的角度出发,以及曾经共同生活的美好时光,劝解他们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经过多次调解,李先生的兄弟姐妹和李先生的女儿终于放下成见,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方案。
最终,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法律文书,并办理了继承公证。一起可能引发诉讼的继承纠纷,在公证调解的温情化解下,得以圆满解决。他们对公证人员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表示,这场调解不仅解决了遗产问题,还让他们重新找回了亲情。
此次继承公证调解案例,是沁水县公证处践行“公证为民”“树理调解”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将公证与调解相结合,既发挥了公证的法律保障作用,又借助调解的柔性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来,沁水县公证处将继续探索创新公证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霍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