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民宿促进与管理条例》5月起实施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4月22日,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晋城市民宿促进与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晋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革平、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军、晋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爱军、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师方亮出席,晋城市委新闻中心副主任李芬芳主持新闻发布会。

条例于3月26日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5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设章节,共三十条。围绕民宿高质量发展需求,紧扣“促进型”立法基调,侧重于引导性、鼓励性条文设计,明确文旅、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监管职责,细化民宿促进措施,规范民宿经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解决晋城民宿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在准入证照办理上更加便利,更加支持智慧化、数字化应用,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晋城市高度重视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全域旅游条例》《晋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先行启动实施康养产业基础设施补短板“百村百院”工程,带动了国家4A、5A级景区周边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民宿产业的迅速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然而,上位法依据缺失、集群化程度不足、品牌推广乏力等问题仍制约着产业进一步发展。《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这些难题,为民宿经营者提供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并将在土地、财政、金融、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各类保障要素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大力支持智慧化、数字化发展,依托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民宿监测统计、分析预测、市场引导、推广营销等服务,将民宿产业作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李柯薪)

[编辑:李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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