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都打到卡上了。一家8口发了3200元,够过冬了。”眼前,72岁的王德瑞老人眉开眼笑,“说下的事兑了现,大伙很满意。”

王德瑞口中的事,是沁水县中村镇下峪村的村民福利煤款。之前,位于该村的峪煌煤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曾每年通过村委会向每名村民发放1吨福利煤(后折算为每人400元),直至2019年该公司减量重组搬离,这项福利随即停止。

“2019年的福利煤款总计28.52万元,村委会很迟才拿到。而当时村里正好在路面改造工程上遇到了经费难题。”下峪村党支部书记蔡明社说,“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我们决定先用这笔款缓解燃眉之急,并向大伙承诺尽快补发。然而这两年村集体收入有限,迟迟没有兑现……”蔡明社回忆着,面露苦涩。

问题久拖不决,村民怨言纷纷。就在沁水县今年深入推进的“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这个问题迎来了转机。“排查发现问题后,县纪委监委督导组与我们镇党委联合展开工作,全力推动解决。”中村镇党委书记王大勇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了解,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了“三资”管理不规范上。带着标本兼治的理念,工作组对下峪村的“三资”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和规范化整治,进而发现了该村沉积多年的一起股金纠纷,旋即督导该村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权益。经过努力,终于在近期拿回股金收益,从而兑现了村民的福利煤款,圆满解决了问题。

“这次整治不仅解决了难题,更促使我们规范了‘三资’管理、盘活了集体资产、增强了发展信心。”蔡明社感慨地说。他的话道出了沁水县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的心声。

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是村社集体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沁水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以督促治、以案促改这个关键,组建7个督导组,对全县“三资”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共推动发现问题375条、整改359条,多维度排查问题线索144件,目前已办结138件。

既“挑毛病”又“指路子”。针对查办中发现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1份,推动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村级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中介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等19项制度,从动议、决策、审核、审批等环节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助推夯实壮大集体经济。

特别是紧盯群众反映的补贴款、补偿款、救助款等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全面自查、找出问题,聚力深剖根源、举一反三推进改革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退还群众土地租金、各类补偿款等138.01万元,督促发放群众取暖补贴、型煤补贴等176.55万元。持续纵深推进的整治行动,正把真真切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带到广大群众身边。(王天晓)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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