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城区发改局、城区物业服务中心、城区供电中心召开全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行政指导会。
会上,城区发改局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最新政策,城区市场监管局详细讲解了违规收费的相关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城区物业服务中心、城区供电中心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场签订了40份《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时,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来查处的物业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对物业公司规范收取电费、水费、装修服务费、智能卡费等收费行为进行了指导。
会议要求,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照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要求相关经营者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前全面实现充电电费与服务费分离。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元/千瓦时为单位计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增强社会责任感。倡导相关经营者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依法诚信经营,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
下一步,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的监管工作,对全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