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出台奖励办法推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

近日,晋城市城区出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在果蔬产业提质增效方面规定,露天蔬菜连片种植2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500元;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种植蔬菜1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800元。新建果园集中连片面积3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1000元;新建果树避雨棚、防雹网1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投资额的30%。新建日光温室2栋及以上,每栋室内面积达0.8亩每亩奖励3万元;新建塑料大棚5栋及以上,每栋棚内面积达0.8亩以上,每亩奖励1万元;新建智能化(食用菌)方舱,舱内容积达25立方米、50立方米、80立方米、150立方米,分别每栋奖励3000元、5000元、8000元、1万元,舱内容积超151立方米每栋奖励2万元;对老旧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进行修复、提质改造后用于农业生产的,日光温室连片面积不少于2亩的每亩分别奖励2万元,塑料大棚连片面积不少于3亩的每亩奖励5000元,在原址进行拆除重建的日光温室每亩奖励3万元。

在产地保鲜库建设方面规定,蔬菜(食用菌)、水果生产园区,新建库容量达300立方米及以上的保鲜冷库,每座奖励5万元。

在油料、中药材产业连片开发方面规定,奖励新种植油料类经济作物,集中连片不少于20亩,每亩奖励200元。在荒山荒坡中,对当年新种植多年生中药材的经营主体,连片2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200元。

秸秆收储、加工机械发展方面规定,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市场主体,新购置大型秸秆收储、加工机械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额度给予10%的资金扶持。新建青贮池500立方米以上奖励2万元,用于黄贮饲料化的,每50立方米奖励2000元,每个利用主体奖励总额不超3万元。

在畜牧产业方面规定,奖励对从正规种畜禽场引种存栏在80只及以上的羊场,引进公羊给予每只3000元奖励,购置基础母羊给予500元奖励。正常生产经营的猪场引进优质种公猪,给予每头4000元奖励,引进能繁(后备)母猪给予1000元奖励。对购买安装养殖设备和修建养殖设施的养殖场(户),按实际投入资金的20%给予奖励。

支持经营主体扩规上档方面规定,新增省、市、区级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新增为省、市级产业化联合体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数字农业、城郊农业等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价值的农业发展新业态,奖励5万元。(栗晋波)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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