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晋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晋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晋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工程造价控制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位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建立健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和跟踪监督,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考核,做好全过程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任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