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法院齐聚历山,共守生态安全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物种丰富、面积广阔、景色优美,保护利用好这一宝贵的生态资源是晋南和晋东南法院人的重要使命。”“三市三县将打破生态司法保护的区域壁垒、各自为阵的办案格局,形成区域间一体化环境保护司法体系。”“这是三家法院探索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协同共治的一次创新尝试,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8月3日,在晋城中院、运城中院和临汾中院的指导见证下,晋城市沁水县人民法院、运城市垣曲县人民法院和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法院在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举行《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

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康,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临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乔杰出席活动并讲话。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卜文礼,垣曲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小明,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徐茂宏出席活动。垣曲县委副书记柴照明参加仪式并致辞。

沁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守顿,垣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鹏,翼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剑会签《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由运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永胜主持。

《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密切配合、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已经建立,垣曲法院、沁水法院、翼城法院将依次以领导小组轮值的形式开展协作,共同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晋城中院将以此次《框架协议》会签为契机,以绿色发展理念汇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劲合力,做好信息共联、经验共鉴、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对历山生态环境形成全方位、全领域、综合性的立体司法保护,以更有力的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郭钰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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