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电动车上牌“转正” 遵法规安全出行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今年3月份以来,高平市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牌照才能上路行驶。为了更好地推广普及,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对于一些上户需求量大的单位企业,还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从而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近日,南城街街道为辖区内网格员集中购买了74辆专用电动车。为让南城街街道省时、省心、高效的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移动办公”,在销售点现场为新购买的电动车上牌。在现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首先检查每辆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随后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车架编号等车辆信息进行拍照上传,在确认车辆信息符合规定后,安装绿色牌照。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司怀英告诉记者:“根据晋城市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所有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顾客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在购车30日之内,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和电动车产品合格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可以到高平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和中国人保高平支公司进行上牌。”此外,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已被授权可带牌销售,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并上牌。

据了解,本次注册登记牌照分为2020年12月1日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注册登记,核发正式牌证(绿色标识牌);不符合的予以临时备案,核发临时牌证,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12月1日后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 (GB17761—2018),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牌照。

电动自行车上牌不仅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还能够保障每一位驾驶人在参与交通时的安全。当然,除了安装牌照外,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满16周岁等规定也必须要遵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毕宵妹 赵汉楚)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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